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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高校第十二届警官及消防官培训课程现正招生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第十二届警官及消防官培训课程现正进行招生,8月19日为报名之最后日期,有志成为警官及消防官的人士请尽早报名。 第十二届警官及消防官培训课程将招收学生35名,其中25名入读警官培训课程;10名入读消防官培训课程。课程将於2009年9月开学,为期4个学年,随后进行实习。完成后成绩及格者,将获授予警务科学学士学位或消防技术专业防护及安全工程学学士学位,并进入治安警察局或消防局之高级职程,职级为副警司或副一等消防区长(薪俸点540,即澳门币31,860元)。 报考者须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至本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25岁,男性身高最少为1.63米,女性最少为1.55米;无任何刑事犯罪纪录;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於8月19日前带备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正副本及刑事纪录证明,前往位於澳门兵营斜巷之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或路环石街之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法例的规定,入读学生可收取薪俸,一年级薪俸点250(澳门币14,750元);二年级薪俸点270(澳门币15,930元);三年级薪俸点290(澳门币17,110元);四年级薪俸点310(澳门币18,290元);准警官/准消防官薪俸点350 (澳门币20,650元)。 报考详情,请参阅刊登於2008年7月30日第31期第II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招考通告,亦可浏览载於澳门保安部队网页(http: //www.fsm.gov.mo)内之有关资料,而报考申请表则可在上述网页内下载或到本校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