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高级职程中之相关空缺,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第十二届警官及消防官培训课程现正招生,学生名额35名,其中25名入读警官培训课程;10名入读消防官培训课程。 保安高校将於本年7月31日至8月19日期间接受报名。报考人须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非治安警察局及非消防局之报考人,至2008年12月31日前年龄需介乎18至25岁;无任何刑事犯罪纪录;具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制之高中毕业学历;男性身高最少为1.63米,女性最少为1.55米。 报考人须於报名期间带备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正副本及刑事纪录证明,前往位於澳门兵营斜巷之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或路环石街之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而报名申请表可於澳门保安部队网页(http: //www.fsm.gov.mo) 下载或上述报名地点索取。 入学试将在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期间进行,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验、文化知识测验及心理技术测验四个阶段。 第十二届警官及消防官培训课程将於2009年9月正式开学,为期4个学年,随后进行实习。根据法例的规定,入读学生可收取薪俸,一年级薪俸点250(澳门币14,750元);二年级薪俸点270(澳门币15,930元);三年级薪俸点290(澳门币17,110元);四年级薪俸点310(澳门币18,290元)。 完成后成绩及格者,将获授予警务科学学士学位或消防技术专业防护及安全工程学学士学位,并进入治安警察局或消防局之高级职程,职级为副警司或副一等消防区长。 有意者请查阅刊登於本年7月30日第31期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招考通告,或浏览澳门保安部队网页(http://www.fsm.gov.mo),亦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8990458及8899046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