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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争取今年内完成两层式社保制度的修订工作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今(11)日主持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向全体委员介绍「两层式社会保障制度」方案的谘询情况。他表示,当局争取今年内完成制订两层式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方案,送交行政会审议。 谭伯源表示,「两层式社会保障制度」谘询方案经谘询后的修订重点是:社会保障基金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受雇的本地居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不论年龄,属强制参加供款;以及其馀年满22岁或以上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可自愿参与供款。 在新制度实施后,非受雇人士申请参加供款,须证明在申请日起计的过去两年是以澳门为常居地,即每年各有最少6个月在澳门居住;同时,当新制度实施后,所有非受雇人士每一供款年期内须至少在澳门居住6个月,否则,该期间不计算为供款年期。 容许年满60岁的供款人按特定百分比提前领取养老金。这些人士可按其开始领取养老金时的年龄(以月为计算基础)所对应的一个百份比领取养老金,直至年满80岁后再回复领取全份养老金。 所有旧制度下年满65岁、且已供款最少5年,或新制下供款年期满30年的受雇者,将无须再缴交其个人供款部份,但由雇主承担的供款部份仍须继续缴纳,直至该受益人不再工作为止。 社会保障基金设立一项特别过渡措施,在新制度实施一年期内,有意供款的非现有受益人可申请补回新制规定的标准供款年期中已错失的年期的一半,补交的供款额以旧制度的每月45元计算。 至於非强制中央公积金方面,谭伯源表示,会采用谘询方案中的方案一,即在基金成立后,所有年满22岁或以上的本澳永久居民,都可申请在基金内开设户口,并可获政府资助。原则上,在政府倘有资助当年,受益人须在澳门居住至少6个月。 他指出,政府在非强制中央公积金实施3年后将全面检讨和研究是否具备条件实施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 谭伯源表示,当局争取在三个月时间内完成社会保障制度的修订方案,同时着手就社保制度的修订、未来社会保障管理机制的设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开展工作,然后将方案再交社协讨论,并根据届时实际情况,集中就整体的修订方案听取社会意见,在拟订最后的确定方案后,争取今年内送交行政会或立法会讨论审议。 在被问及新制度的实施会否对政府财政造成负担时,谭伯源强调,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是社会上的诉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一定会负起责任,根据财政能力作出承担。他表示,现行社保制度下,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在整体财政预算中仍处较低水平,未来新制度的实施,社保制度方面的开支仍属可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