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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伯源:新劳工法更能回应社会诉求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今(10)日列席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会议,就修订《劳动关系一般制度》法案文本作介绍并听取议员意见。谭伯源表示,新法案文本经过长时间谘询社会(包括劳资双方)及议会意见而订定,更能回应社会诉求。政府会於下周内把最后文本送交立法会审议。 谭伯源表示,《劳动关系一般制度》法案文本经过一年多时间在立法会常设委员会审议,过程中政府始终坚持几项原则:一是相对於现时的劳工法的规定,《劳动关系一般制度》在雇员保障方面一定不能有所倒退;二是法律将订定一个最低标准和原则,即删除原法案中「协议除外」的条文。即使雇员和雇主之间可以自由订定工作协议,但协议的保障必须高於法案所规定的标准。 对於欠薪刑事化问题,谭伯源强调,政府绝对同意在法案中加强对雇主故意或恶意作出欠薪行为的阻吓。他指出,任何侵害雇员利益的行为,政府会切实透过法律手段或行政手段作出处理,希望这类情况不会多发生。 他续称,根据现行劳工法规定,欠薪被视作刑法中的轻微违反,新法案文本中,欠薪仍被视作刑法的的轻微违反,政府非常理解社会对欠薪情况加强阻吓作用的要求,所以预备在新的文本中引入一种概念,例如一个欠薪个案送到法院并裁定为违法故意欠薪,相关雇主若不缴交应科处的罚金,则以刑罚代替罚金,希望藉此加强执行的力度。 关於是否在法案中引入长期服务金制度的问题,谭伯源指出,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过去在讨论修改劳工法时,曾提出一项订定「长期服务金」的制度。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之后,政府认为这一制度基本上不能回应社会的诉求,且亦会影响到年老员工的入职机会。所以考虑到上述两点因素后,政府认为现时并非将「长期服务金」制度引入新劳工法法案文本的适当时机。 谭伯源表示,政府仍十分关注这批年老员工的状况,政府会继续研究在其他相关制度中作出保障,如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