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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绝不容许非法圈地及霸占公地


土地工务运输局贾利安局长表示,政府一直关注离岛居民的生活,政府会以实事求是的方式,按现行法例的规定,让在特区成立之前已经在离岛涉及沙纸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可以继续在原来的地方居住。 土地工务运输局今日(七月九日)接见一行约十多人的九澳和黑沙村等居民,贾利安局长表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於国家所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按回归前在澳门生效的法例,沙纸契并非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此,回归后,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不会承认沙纸契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为特区境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再者,终审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作出的裁判亦清楚指明,在特区成立前未获依法确认为私有的特区土地,在特区成立后均属国家所有;特区成立后,不能通过司法裁判确认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或利用权为私有,无论有关诉讼是在特区成立之前还是之后提起的。 贾利安强调,政府一直关注离岛居民的生活,对於特区成立前已在离岛涉及沙纸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政府会以实事求是的方式,按现行法例的规定,让他们可继续原来地方居住。 但特区政府绝不容许非法圈地、霸占公地并破坏山体、阻碍政府护林工作,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行为;尤其是在风季期间,该等霸地行为将会危害广大居民安全,政府定会严加打击,该等人士不能以个人利益凌驾於法律之上,凌驾於公共利益,妄顾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