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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视楼宇管理工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行政当局十分重视楼宇管理工作,由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房屋局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跟进《从事分层建筑物管理业务的法律制度》的草拟工作;现时房屋局已完成有关草拟工作,将於短期内与其他部门进一步研究。 她表示,为较快地解决楼宇管理纠纷,减少或无须适用耗时较长的司法诉讼程序,当局已建议成立一个由政府、专业及社会团体组成的「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以自愿仲裁的模式调解有关纠纷,待进一步研究及审批后将尽快向社会及专业团体进行谘询。 宣传方面,房屋局和法务局一直以多种方式传达楼宇管理的讯息,并结合民间团体和专业人士的力量,让广大分层建筑物所有人认识楼宇管理法例及楼宇管理和保养维修等的相关知识。 另外,卫生局局长瞿国英回覆立法议员容永恩的质询时指出,该局持续培训全科专科医生,以提供家庭医学服务,现有37名全科主治及全科主任专科医生,分别服务於6间卫生中心、结核病防治中心和公务员体检中心,此外亦有58名非专科医生提供相关服务。 他表示,该局每年根据服务发展需要,通过卫生局培训委员会的年度培训计划,为全科专科和非专科医生提供各种短期培训,并自2007年起,资助在职的非专科医生参加家庭医学文凭课程。 同时,卫生局持续增加资源,建立由政府、非牟利和私人医疗机构三者综合组成的社区支援医疗系统,再者,自2006年起透过财务资助,支持澳门医务界联合总会及中华医学会举办家庭医生培训课程,为本澳的私人医生提供系统的进修培训。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310/III/2007、153/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