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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局与公专会合办完善公职法律巩固行政主导专题讲座


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行政暨公职局与澳门公务专业人员协会与於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假世界贸易中心莲花厅合办“完善公职法律 巩固行政主导”专题讲座,邀请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法学院蒋朝阳副教授作专题演讲,多个政府部门的领导主管﹑高级技术员及公务员团体代表应邀出席。主办单位希望透过是次专题讲座活动,加强公务员对基本法的认识,尤其在如何完善公职法律制度,巩固行政主导方面,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 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致词时表示,行政暨公职局一向重视对基本法的宣传和推广,透过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对贯彻落实基本法,体现“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饶具现实意义。这次与公专会合办讲座,是继与该会举办基本法徵文比赛后的又一次良好合作。而公专会理事长陈满祥表示,通过再次与行政暨公职局协作,宣传和推广基本法,是该会支持和配合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会务目标。 应邀出席讲座的主讲嘉宾蒋朝阳副教授,以完善公职法律制度,巩固行政主导作了专题的研究和分析。蒋朝阳认为,提升特区政府的管治能力,已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澳门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架构中,其管治体制体现为“行政主导”。而高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是保障行政主导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因此,准确把握行政主导的精神实质,完善公职法律制度,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也成为提升特区管治能力的一个重要课题。他指出,要准确理解《澳门基本法》中所体现“行政主导”的原则,无论在保障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中处於主导地位、积极寻求行政与立法的配合、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施政、保障居民权益方面,还是在立法、司法对行政的制约和监督、使特区的管治体制发挥更好的效能方面,特区政府与公务人员均承担重大责任。 蒋朝阳并对目前特区政府确立了公共行政改革的目标﹑确立了公职法律制度改革的重点﹑明确了公职法律制度改革的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予以肯定。他认为,目前,特区政府对现行公职法律制度的改革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即对呼声大、急需解决的问题,加紧立法,采取单行立法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能及时回应社会和广大公务人员的诉求,立法的针对性较强。其不足之处在於,可能出现各个单行法之间不协调,或者单行法与其他公共行政法律制度不协调的情况。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将公职法律制度的立法纳入了公共行政整体改革来考量,明确了路线图,并提出了时间表,也基本采取单行立法的方式。因此,在目前单行立法的作法基础上,展开对公务人员一般法的立法研究很有必要。关於未来公务人员一般法的立法,首先是完善公职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参考内地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务员一般法的立法实践,完善澳门公职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此外,蒋朝阳对立法宗旨﹑公职法律制度应遵原则﹑基本法关於公务人员的范围和条件﹑公务人员管理体制﹑职程制度﹑编制管理﹑在职程升迁引入竞争机制﹑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个人的意见及建议,认为须根据可行性、适应性作出全面评估后,结合公共行政改革的进程,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蒋朝阳还即场解答了与会者的提问,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反应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