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南湾湖A9地段的工程,发展商於湖上构筑的工作平台属临时性,是作为地基工程的准备工作,土地工务运输局已要求发展商完成地基工程后将清走超出地界范围的沙石。 南湾湖A9地段的发展规划於一九九一年批出,当时已包括延伸湖边的结构柱和公共走廊部份范围,有关结构柱已装置多年。由於发展商调整设计,需要将湖中的结构柱拆走,有关工程要构筑一个临时工作平台,方可放置施工机械和进行地基工程,土地工务运输局强调,超出地界范围的平台是临时性,发展商必须在完成地基工程后,将超出范围的沙石等物清走,并恢复湖面。 到目前为止,承建商只获取民政总署发出湖面围堰的工程准照和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有关地基方面的施工前准备的准照,施工前准备即包括拆去原有位於湖面上的桩柱、填沙石作临时工作平台、清走地面层原有花槽等,局方将继续密切监察有关地盘是否严格按照已批出准照施工。 为确保南湾湖水质免受污染,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已要求发展商采取低污染施工方法,包括要有排水管接驳至街渠,污水不能排至湖;同时地盘外围要加建一道挡土矮基,防止地盘的建筑废料、垃圾和杂物倒进湖里;所有安装湖面围堰的机械必须采用低污染和低噪音的机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