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法律上是一份合同,夫妻双方一经签立,即为二人带来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及约束。所有结婚人士必须到“民事登记局”办理婚姻登记,方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根据现行《民法典》设定了四种婚姻财产制度,包括:1) 取得财产分享制;2) 分别财产制;3) 取得共同财产制及4) 一般共同财产制。所有在本澳申请结婚的人士必须就以上四种财产制度选择一种夫妻双方都认为合适的进行登记。 为了让市民认识更多有关婚姻财产制的内容,法务局将於3月19日晚上8时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三楼举办一场“婚姻财产制度工作坊”。该局人员将会营造轻松的气氛,向参加者深入浅出地介绍婚姻财产制度、婚姻协定以及夫妻债务责任等内容,非常欢迎对上述内容感兴趣的人士报名参加。 有意参加是次工作坊者可於即日起,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致电法务局法律推广厅报名参加,费用全免。是次工作坊名额有限,报名从速,报名及查询电话8987 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