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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展开修订三项选举法律谘询工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7)日公布修订《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立法会选举法》谘询文件。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下午举行发布会,介绍修改三项选举法律谘询文件内容和谘询工作安排。
各界人士和公众可於明(28)日至3月31日的谘询期内,向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提交有关对修改三项选举法律的意见。谘询文本於今日上载至澳门政府入口网站(www.gov.mo)及法律改革办公室网页(www.ccrj.org.mo),市民亦可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大堂、各区法律讯息站及民政总署服务站索取。
谘询文件中提出建议修改的内容,是在总结特区成立以来历次选举的经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考虑廉政公署和相关执行部门的意见,以及研究参考其他地区与选举相关规定之后作出。
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前为年满17岁的合资格市民作选民登记、取消选民证、提高社团成为法人选民的条件和完善界别或界别分组的确认制度、加强打击贿选的力度,强化选举委员会的职能等。
配合修订三项选举法律的谘询工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将於今日一连三天,为各界人士及团体代表举行共三场解释会,另於3月份内继续举行解释会及公开谘询会。谘询期内,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透过电邮、邮寄及图文传真任一方式,向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提交有关对修改三项选举法律的意见:
行政暨公职局- 电邮地址:opinion.election@safp.gov.mo
邮寄地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26楼
图文传真:8987 0789 法律改革办公室- 电邮地址:consultation@grj.gov.mo
邮寄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98号中航大厦6楼
图文传真:2875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