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和建设发展办公室分别回覆立法议员梁庆庭及容永恩,有关承建商损毁公共设施责任及艺园何时开放的书面质询。 工务局局贾利安回覆时表示,政府均会要求公共工程承建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不会对周边的设施造成损坏。公共工程动工前承建商会被要求对周边的设施作详细记录,并设立一些检测点,一方面可於施工过程中监察周边设施的情况,另一方面可比较工程前后周边设施的改变;同时,也加强与工程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跟进反馈意见。倘有因工程造成的损坏,承建商应负责作出修缮。有关责任在工程的合同及标书的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建设办主任陈汉杰回覆时表示,为进一步理顺亚马喇圆形地之交通情况,特区政府於2005年初展开圆形地之重整工程,整个项目除针对改善区内交通环境及行车流量外,亦进一步对亚马喇圆形地及周边环境的用途作出重新规划,而位於圆形地附近的艺园工程已进入最后完善园内设施的微调工作。按工作进度,有关微调工作相信可於2008年第一季度内完成,而建设办已经与民政总署展开前期接管工作及沟通。 艺园休憩区的重整,工程分成两期,除增加园内之绿化面积外,休憩区地下层设有一个占地约6,800平方米,包括可容纳约350辆私家车及450辆电单车泊位的两层地下停车场。另外,位处亚马喇圆形地地下停车场现阶段提供约247个私家车及632个电单车泊位;同时透过修改停车场原规划,将新增约1200个电单车泊位,以综合改善区内泊车环境状况。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35/III/2007、677/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