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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回覆议员有关职业培训及最低工资的书面质询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表示,特区政府每年的施政报告均有制订经济及人力资源政策。此外,因应不同的定位与服务对象,特区政府对各部门开办的职业培训会提供工作方向及指引。目的既为澳门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又可避免政府各部门间的培训资源重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孙家雄回覆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凡有提供培训课程的政府部门及机构,会根据既定施政方针及遵循培训政策的大方向,开展符合不同行业或对象特定需要的培训课程。此外,该局亦与社会各行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合办相应的培训课程。 他指出,为配合澳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特区政府在制定培训政策方面一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并以实用为原则,力求合理配置政府各部门的培训资源,以及透过政府部门与民间社团合办或支持民间社团自行开办等不同的方式来合理统筹特区的职业培训工作,从而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人力资源的需求。 他表示,为了配合特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特区政府已积极着手修订涉及职业培训统筹委员会的法令,务求制定一个符合澳门整体利益的职业培训纲领,以便在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和规划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回覆中提及,特区政府直接或间接开办的职业培训课程,通常都会有多种途径让市民获取有关资讯。市民除可透过报章、互联网和终身学习服务中心等取得资讯外,亦可亲身或致电该局查询。 另外,就议员关翠杏质询有关政府外判清洁及保安服务所设的最低工资政策的落实情况,孙家雄表示,所涉雇员因有关外判合同有效期限所限,未能即时於去年9月1日起享受最低工资的保障,特区政府已作出适当安排,行政长官已批示所有公共部门、机关及实体与其有关外判公司签订补充合同,以保证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外判服务的最低工资保障。 他指出,就进一步在行业内推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特区政府一直采取积极的态度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社会各方意见和资料的收集工作,配合社会经济环境的情况变化,对该议题进行更广泛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431/III/2007、587/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