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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保护法》讲解会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与澳门银行公会於2008年1月22日合办《个人资料保护法》讲解会,向银行公会的会员代表介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处理个人资料时的注意事项。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陈海帆,银行公会代主席简焯坤、教育培训部部长廖锦智、代副主席马秀立及黄丽嫦,及银行界代表120多人出席了讲解会。
银行公会教育培训部廖锦智部长代表公会感谢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协助举办讲解会,并指出业界一向重视个人资料的保护工作,期望透过相关活动提高业界对相关法律的认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陈海帆主任感谢银行公会组织和安排这场讲解会,使该办公室有机会就《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执行和业界进行直接、坦诚的讨论。她表示,对私隐的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办公室成立的首阶段,致力於对《个人资料保护法》进行宣传及推广,希望藉此让澳门各界在个人资料的收集或者处理方面,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确保尊重私隐、尊重市民的基本权利。银行是私人机构中处理个人资料较多的机构,日常会处理大量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财务和信贷资料等。在短短几个月的宣传推广过程中,办公室得到银行界的高度重视及积极配合,使宣传推广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至今,办公室共收到10份由银行提出的个人资料处理的申请,其中有8份是将个人资料转移到澳门以外的申请 (占同类申请的60%),有两份是资料库互联的申请。办公室期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与业界进行深入的探讨,将个人资料保护工作做得更为完善。
讲解会上,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的人员讲解了《个人资料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并回答了业界代表提出的问题。相关的问题及答覆将上载於个人资料办公室的网站(www.gpdp.gov.mo)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