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对施工时间较短的道路工程的职安健情况进行监管,劳工事务局已特别成立了紧急应变小组。该小组是由劳工事务局职业安全健康厅的技术人员和劳动监察厅的劳工督察共同组成,负责每周包括周六及周日等非办公时间,在本澳各区执行道路工程的职安健巡查工作,实施『教育指导』及『检控』双管齐下的监督方式,以更有效监督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或规章性规定的遵守情况。当紧急应变小组人员发现道路工程出现违规情况,如工人使用高噪音机械而未有佩戴适当的听觉保护器及呼吸保护器等个人防护用具时,小组人员会首先口头提出中止有关工程的施工,并给予两至三小时的改善期限。若期限届满后违规事项仍未获纠正,小组人员会向上级汇报并发出书面停工令。假若承造商於书面停工令规定的期间内仍继续进行工程,则属於触犯《刑法典》所规定的违令罪,劳工事务局会将有关个案移交检察院处理。
自2007年5月25日紧急应变小组成立后,於2007年5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小组人员已对208个道路工程进行了850次职业安全健康的巡查,其中15个道路工程於进行发出高噪音工序时,工作人员未有佩戴适当的听觉保护器及呼吸保护器等个人防护用具而被小组人员即时口头停工,及后,於工作人员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后,该等工程才得以恢复。同时,於2007年5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共接获2宗有关市民对道路工程欠缺个人防护装备之投诉,对比紧急应变小组成立前,於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25日期间,共接获25宗投诉比较,投诉数字减少了八成。
劳工事务局会不时检讨有关监察职安健的工作,并透过教育和培训、宣传和推广等方法,务求提升本澳职安健水平,减低工作风险,预防职业病及防止工作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