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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公共停车场竞投结果


六个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公开竞投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后分别由科阳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旭日─物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及南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得相关管理及经营合同,上述中标公司就现有收费段所提出的回报率介乎百分之五十三至百分之七十一点八不等,其服务由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服务期限为4至6年。交通事务局将密切监督各停车场的运作和管理情况,提升其服务水平。 鉴於栢乐停车场、华士古达嘉马花园停车场、宋玉生广场停车场、栢力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停车场及南湾停车场原有的管理及经营合同於今年12月31日届满,交通事务局於10月下旬对上述六个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重新公开招标,接着,开标委员会及评标委员会进行相关评审工作,结果栢乐停车场、和宋玉生广场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合同由科阳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投得;华士古达嘉马花园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合同由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栢力停车场和污水处理站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合同由旭日─物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南湾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合同由南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得。 栢乐停车场不设汽车专用车位月票 上述六个停车场的管理及经营新合同之服务执行期於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刊登於2009年7月6日第27期第一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第238/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栢乐停车场由2010年1月1日起,提供时钟票、轻型汽车非专用车位月票、重型及轻型电单车非专用车位月票,目的旨在充分发挥停车场的使用率和增加车位的流动率。 为配合社会对泊车服务的需求,各中标公司在执行服务合同后,将按照投标计划做好人员配置、投资系统及设备等工作外,个别停车场还须把场内部份轻型及重型汽车车位调整为电单车车位,以丰富各停车场的泊车种类,方便驾驶者的不同需要。 公众如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由交通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