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局长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有关《医疗事故法》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该局绝对支持医疗责任制度改革,并认为这一辅助措施可给予医疗专业人员及病患者更大保障,目前《医疗事故法》的第四个文本已具备中葡文版本,并将按工作进度提交法务局作法律技术的谘询。 李展润指出,现时无论是公立或私人医疗系统内的医护人员,均受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号法令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职业道德或纪律章程约束,否则需负行政纪律责任;而现行的《刑法典》也有相应的规范条文,违反规定的医生须负上刑事责任,受一般法院审判。他重申,当局为了协助解决医疗纠纷,已於2002年7月设立「医疗活动申诉评估中心」,以同时改善和创设卫生局辖下各单位的投诉机制。 此外,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有关全民医疗保险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截至2008年底,已在卫生中心登记的求诊者接近四十万人,约占澳门居民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反映本澳居民接受公共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已达较高水平。 他表示,为推动医疗服务体制的可持续发展,未来特区政府将继续加强相关的保障措施,而全民医疗保险计划将是其中一个考虑的方案。鉴於该计划是一项复杂且牵涉众多范畴的议题,对社会影响深远,必须通过包括深层次的研究评估、法律和其他专业人员的水平等多方面配合,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衡量才能有效推行。特区政府将继续跟进并因时制宜地推出符合市民诉求的医疗服务制度。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719/III/2009;808/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