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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环境保护局环境谘询委员会第一次平常会议


根据第06/2009号法律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於本年6月29日成立环境保护局。因应环境保护局的成立,根据第14/2009号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环境谘询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谘会)的谘询机关。亦按照第263/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规范有关该委员会的职权及其成员之组成。并根据第469/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行政长官委任了有关委员会之成员。 环境谘询委员会第一次平常会议,於本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三时在环境保护局的会议室内举行,会议由身兼委员会主席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主持,而出席是次会议的委员会成员包括:身兼委员会秘书长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绍基、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委员罗永德、教育暨青年局厅长曾冠雄、交通事务局副局长邓惠莲、土地工务运输局厅长刘榕、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局长冯瑞权以及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知名人士代表:梁维持、马若龙、黄就顺、王志石、陈锡侨、吴小丽、梁普宇、黄丽卿、陈虹、庞秉辉、范晓军、梁华权、麦瑞权、江美芬、林德华以及何华添。 主席刘仕尧司长首先感谢各位成员的参与并表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环保方面的工作,为了更有效地向社会各界收集有关对本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特区政府在成立环境保护局的同时,设立了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环境谘询委员会,期望透过委员会各成员团结社会力量,提供宝贵意见,从而协助特区政府制订出切合市民所需、符合市民所想的环境政策。随后,由秘书长张绍基简介该委员会的组成以及介绍各位成员,是次会议同时推选了环谘会之副主席,副主席是由上述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知名人士代表中透过选举产生,经有关委员互相推选后,最后由梁维特先生出任环境谘询委员会副主席。 为了更有效发挥委员会的功能,会议通过设立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第一工作小组、第二工作小组以及第三工作小组,分别涉及大气、光与声环境保护方面;水环境与废弃物减量方面;环保教育、环保产业与再生能源等方面,透过合理分工,能加快推进环谘会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为了让各委员对环境保护局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便日后在协助制定相关环保政策时能给予针对性的建议,秘书长张绍基向各委员简介了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工作。 会议期间各委员踊跃就环谘会未来的工作方向发表意见,希望特区政府能於环境保护工作上起牵头作用,并进一步将有关工作推广至社会的不同层面;此外,各委员展望未来的环保立法方面,能以立法、宣教及执法三环紧扣的方式实行,以教育为先、自愿遵守为原则。最后由环谘会主席刘仕尧总结各委员之建议,认为环谘会应实事求是,按步、有序地展开各项工作。通过集思广益的力量做好工作,全方位带出环保讯息,特别要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不断提高本澳市民的环保意识,为日后的其他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石。
二零零九年环境保护局环境谘询委员会第一次平常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