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何厚铧今(19)日强调,总结本澳十年来的廉政建设工作,政府本身及公务员团队的廉洁水平大大提高,整体社会对廉洁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从个别重大案件中吸取教训,检视制度,让公众加深认知,对本澳社会的逐渐成熟起着一定积极作用。 行政长官中午会见境外传媒代表时表示,以职能架构和政府的支持程度而论,1999年可以说是本澳廉政工作的重要起点,廉政机构自此具有相对独立的调查权,社会亦全面加强廉政建设。 他进一步指出,从愈来愈多的国际企业选择来澳投资,足见本澳的廉政建设在这十年间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透过重大融资的上市企业和相关的投资银行,在决定到某地投资前,必定事先评估当地的行政效率和廉洁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具备相对健全的营商环境。 行政长官认为,涉及政府官员的贪污案件,对政府形象和威信定会造成影响,尤其在澳门这种自由多元的小型社会,不论事实、传闻或推测,都会在审讯过程中不断出现,伤害必然存在。他表示:「隐瞒事实可能大家都好过点,但这并非好事;相反,大家付出代价,去面对及处理好事件,从而吸取教训及认识问题,到最后,好处一定会大於坏处。」 他又强调,面对重大案件,更重要的是行政当局如何作出处理,全力配合廉政公署彻底调查,绝不能干预司法程序。他认为,若社会出现传闻谣言,政府立即作出澄清,满足某些想法,是完全不尊重司法独立。廉政公署长期深入调查,充分搜集证据,检察院进行大量工作,才决定谁人有罪予以起诉,而非从政府或社会角度去推断锁定。 行政长官指出,该案件的影响具有辐射性,部分工务部门人员虽不涉案,却造成心理负担,对相对敏感或需酌情判断的工作有所顾虑,作为政府,既要顾及公务员的问题,又不能停顿民生工程,拖延社会发展。但他认为,这些过程,最终将成为有利“澳人治澳”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