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和法务局组织,首都多所大学优秀法律学生组成的“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团”,参观澳门特区法院,深入了解特区司法制度。 交流团一行六十人,在团长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扬女士,副团长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先生,另一副团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先生的率领下,於11月16日到达澳门,并於翌日拜会了行政长官,以及参观了立法会和检察院等,昨日还参观了澳门特区法院。 在参观澳门特区法院时,交流团得到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何伟宁法官的热情接待。院长表示欢迎交流团的到访,并介绍澳门特区法院的情况,交流团成员细心倾听有关的讲解,深入认识到澳门特区的司法制度,并进一步了解初级法院的行政中心、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和民事轻微案件法庭的运作等。参观法院的法律学生均认为本次的活动大大增进了他们对特区司法制度的了解。 本次由首都多所大学优秀法律学生组成的交流团活动,是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的“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之一,名为“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该交流团在完成香港的访问行程后,随即来澳进行访问及参观。安排是次交流活动,目的是让内地的青年法律学子来澳亲身体会澳门在回归祖国后,在“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下的发展,以及所取得的成果。 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团的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带队老师及法律系优秀学生,部分更是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交流团在澳门的行程非常紧密丰富,包括:拜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访问立法会、法院和检察院;参观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参与法律论坛;与本地大学的法律学生进行交流活动;以及观光多处名胜等。交流团的成员均感到是次的澳门之行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