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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回覆多名议员书面质询


房屋局局长郑国明回覆议员关翠杏及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当局一直跟进永宁广场HR/HS地段的经屋项目,倘发现楼宇部分工程出现滞后,或施工程序出现问题时,即要求承批公司尽快跟进以及书面作出解释。 郑国明解释,由於劳动力不足、承批公司未能有效监督总承建商及因应最新法例而作的图则修改等原因,令兴建工程有所滞后,在承批公司提出具体的补救措施后,特区政府同意将土地的利用期限延长至2010年1月。 该局除进一步责成承批公司认真解决有关问题外,更会采取各项有利监督履行兴建进度的措施,倘该项目再次延迟落成,特区政府定会严格执行承批合同的各项处罚。另外,特区政府已对承批公司上一阶段的延误展开处罚程序,有关个案已送交土地委员会,以便对承批公司不遵守批给合同利用期限的处罚事宜作出建议。 另外,旅游局局长安栋梁在回覆第三届立法会议员梁庆庭有关非法旅馆问题的书面质询时指出,要有效解决非法旅馆问题,需检讨涉及此问题的之各项法律配套,包括逾期逗留、非法改建、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环境噪音、物业登记规定、不动産仲介活动、大厦管理、不动産租赁制度和投资居留制度等方面。因此,除需要修改与酒店行业及同类行业有关的法例外,不排除需要就上述领域进行立法或修法,因此在跨部门工作小组会议上亦进行了多次讨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692/III/2009、693/III/2009以及80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