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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相关制度法案接近完成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第三届立法会议员吴在权的书面质询时重申,关於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相关制度,拟订工作一直推进中,目前,相关法案已接近完成,正考虑在适当时间向立法会提交,进入立法程序。现届政府的行政长官和所有主要官员均会受相关制度规范。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回覆第三届立法会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根据第14/2009 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职程制度的适用范围已涵盖至个人劳动合同制度之人员,经当事人建议并获双方同意,可选择订立受上述法律规范的新个人劳动合同。行政当局把职程制度修订为适用於所有公务人员,并逐渐统一编制内及合同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此外,民政总署已积极展开《民政总署人员通则》的修订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配合《公务人员职程制度》,通过收集各方的意见及建议,基本完成了该通则修订文本的草拟工作。 朱伟干指出,有关津贴及福利制度的谘询文件已於去年底至今年初进行谘询,为更好地回应公务人员的合理诉求,特区政府正以审慎的方式,藉各种渠道收集各界对有关制度的意见或建议作综合评估,因应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适时检讨和完善有关制度,使之有序推进和落实。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623/III/2009、67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