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客运》行政法规今(4)日开始生效,港务局早上约见海上客运业界讲解新法规内容,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强调新法规出台,令航线的申请有章可循、航线的审批更加透明,从而促进海上客运市场的多元发展。 海上客运业界代表一行十多人今早抵达港务局大楼出席讲解会,会上,港务局向业界介绍《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设立目的和精神,并讲解了法规内容;业界多位代表亦就法规生效后政府如何保障海上客运市场稳定、会否影响现有的海上客运合同以及营运商的权益等方面提出疑问,黄穗文即场作出回应以释除业界的疑虑。双方亦就改善海上客运经营环境等事宜积极交流意见。 黄穗文表示,《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制定,主要是为确保市民及旅客能获得安全、舒适及具质素的客运服务,以及促进本澳海上客运市场多元化发展,为旅客及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海路运输服务。加上因应海上客运市场的发展,本澳有需要设立一套具体及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以便政府更客观和科学地审批航线的申请,以及对未来的海上客运经营环境有效规划。 黄穗文强调,准照的审批条件,政府会优先考虑航道条件及海上基础设施能否承载,避免对营运环境造成太大负担,故此政府不会无限制地引入大量新营运商及新航线,以保障航行安全。她重申,新法规草拟时已参考现行多份营运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且比现有合同的要求更严格。新法规的推出不会影响现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海上客运》行政法规令政府审批准照的标准和过程更为公开及规范化,业界普遍支持《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设立,有与会的业界代表指出,新法规使海上客运营运商申请进入本澳市场时有章可循,对於政府抱持公开透明的态度表示支持。 黄穗文感谢海上客运业界的支持和意见,并表示港务局会继续听取业界意见,期望业界与当局保持紧密联系,建立友好的沟通桥梁,令海上客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港务局向海上客运业界讲解新法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