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西北区基建设施及道路网络,土地工务运输局计划贯通台山中街。但鉴於台山中街与青洲新巷交界处一幅土地正被人占用,阻碍工程展开。政府遂於日前(10月29日)发出最后决定通知,要求占用人尽快腾空土地,移走放置在土地上的物料及设施,以便贯通道路工作尽快展开。 九月启动清迁占地预审程序 台山中街与青洲新巷交界处多个僭建物,包括两熟食摊档、一摆卖花卉摊档以及熟食摊档旁部份土地被人非法围板,摆放建筑设备及材料。经向物业登记局查核,该土地并没有任何业权登记,尤其是未有以长期租借或租赁制度批给土地的登记。因此,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的规定,上述土地被视为公产。 由於上述交界处以及被非法围板的地段均属政府土地,因此,土地工务运输局於9月启动土地淸迁前的预审程序,透过刊登告示,要求占用人在指定时间内迁出,及清理土地上的物料及设施僭建物。由於占用人没有将现场放置物件或僭建物搬走或清拆之迹象,故於日前发出最后通知决定,要求占用人须在告示刊登日起的三十天期限内腾空上述地块,移走其上存有的物料、设备等僭建物,并将该地块归还政府而无权获得任何赔偿。否则,政府会采取强制清迁行动。 经沟通协调同意无偿迁出 虽然政府是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相关的收地工作,但亦期望透过与占用人进行沟通和协调,以及解释政府的相关政策立场,期望占地人予以配合,尽早将占地腾空并将土地归还特区政府,从而尽量避免政府进行强制清迁。而经过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民政总署人员与两熟食摊档档主沟通和协调后,两档主基本理解政府是次收地是基於公众利益,故已签署声明书,声明为配合政府基建工程,同意自愿无偿迁出。 政府再次重申,将会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倘占用人在期限内没按要求清理占地内的物件并将土地归还政府,因此而须由政府执行清迁工作,政府会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追收占用人有关费用及科以罚款,以及追究其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