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本澳法治精神获国际肯定


行政长官何厚铧表示,在过去十年,司法机关恪守法律,充分展现了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职能的高度法治精神,这一点在本澳乃至国际社会上已普遍得到肯定和认可。 行政长官今(21)日出席2009/2010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禮,他在致辞时表示,过去十年,全体司法官员和司法辅助人员一直坚守岗位、各司其职,表现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有的专业态度,为建立一个高效率、高质素的司法机关默默耕耘,使整个司法系统始终能正常地、不间断地运作,他对此深感欣慰。 他表示,司法机关的不断自我完善和司法制度的有效改革,以及社会各界对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澳门已经形成一套符合特区实际情况的司法体系。在司法体系各环节所播下的法治种子,已在朝着正确的方向茁壮成长。 行政长官指出:「我们同样不应忽视,社会各界亦对司法机关和官员提出冲破现有局限、积极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中文在司法上的使用等多种期望或诉求,当中,很多的意见基本上都是善意并具有建设性的。基於各种主客观的原因,对这些诉求的回应,也许与社会部份人的期望尚未完全一致,但司法机关的与时俱进则是我们所有目共睹的。我们希望并相信,司法机关和各政府部门,均能高度重视社会意见,力求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 「无论过去、现在以至将來,特区政府均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坚持不干预司法程序的原则,透过修订相关法律、加强司法培训、稳定人力资源、推进法院大楼和检察院大楼的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司法机关得以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优化司法运作,实现更高效率和更高质素的司法运作目标。」 「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澳门特区司法机构的运作将不断成熟,并更有决心、更有能力地肩负起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伟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