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当局推出「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及「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后,申请楼宇维修资助的个案数目不断增加。 房屋局代局长谭光民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政府一向积极鼓励业主为楼宇的共同部分及设施进行维修及保养,对於一些急需维修的楼宇则更为关注。为此,该局会即时跟进相关部门转介的勒令维修个案,包括联络业主、设立平台让业主商议维修事宜、协助业主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以及协助业主申请「楼宇维修基金」的各项支援计划等。 他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楼宇维修属全体业主的责任,有关维修项目及金额必须透过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决议及通过。由於个别楼宇之部分业主意识不足,不积极参与楼宇管理等,引致楼宇维修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为提高市民对楼宇维修的意识,政府透过不同渠道向市民宣传其重要性,以及楼宇业主的权利及责任问题。 此外,当局推出「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及「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后,申请楼宇维修资助的个案数目不断增加。当局将继续向市民宣传楼宇维修的重要性,同时亦会向楼宇业主举办讲解会,藉以提升市民进行楼宇维修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对於较早前发生的纵火案而引致数幢楼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房屋局也即时作出跟进,并透过当局的「楼宇维修基金」各项计划,协助有关居民解决受影响的楼宇共同部分的维修问题。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70/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