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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呼吁选民先确定投票地点(更新版)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今(18)日巡视多个投票地点及设施。选管会主席冯文庄呼吁合资格的选民往投票前先确定投票地点,以免误到非所属票站而未能投票。 对於有学术机构将在投票日进行有关选举的民意调查,冯文庄重申,一贯尊重学术机构进行民意调查,但选民最终有权拒绝回答一些令其感到不安的问题,如选民根据什麽条件而行使投票权或选择那一组别等。 另外,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第9/CAEAL/2009号指引,规范下列视为在票站及其周围作出竞选宣传的行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法吸引选民,以促使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名单,例如:展示关於候选人或候选名单的标志、符号、识别物或贴纸等;透过与选民交谈、呼喊口号、向选民打手势或以信号示意等方式作出呼吁投某一名单或不投某一名单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