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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局部开放电力市场以提升效率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表示,经长期和审慎研究后,特区政府提出在电力合同届满时,采取局部开放、引入渐进改革的方式,规划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并在新的经营制度下,透过制度化监管和局部竞争市场运作机制,达到电力改革的目标,提升效率和持续改善。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电力专营合同将於明年11月30日届满,政府将藉此契机循序渐进引入电力改革,主导澳门电力市场的长远发展规划,以配合特区整体的经济发展。 他强调,在引入电力改革后,透过综合多种因素如下降投资回报率、结合市场竞争优势促使营运商不断提高效率,减低成本等,其效果相信较单一营运商为显着。 山礼度指出,特区政府现时对电力专营服务的监管,主要是透过与电力公司签署的《澳门地区电力之生产、进出口、输送、分配及出售之专营特许公证合同》,以及其后经中期检讨修订后的内容所规范。 他续说,具体的监管涵盖广泛领域,尤其在於每年审批电力公司的发展与投资计划;审批电力公司的发展与投资计算得出的季度电力收费;服务素质以及监管电力公司日常的营运状况等。 此外,就保障本地工人就业问题,山礼度表示在制定电力市场电改方案时已对此作出考虑。经评估所得,现有发电机组的使用寿命尚有至少10至20年,而这些机组未来会继续由电网专营公司接手营运向澳门供电,故不会影响员工的就业,开放只涉及竞投新建的设施。相反,随着澳门电力市场的发展及新营运商的加入,长远还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616/III/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