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特区政府目前正进行《土地法》的修订工作,当中对於未遵照土地批给合同规定期限进行土地利用的情况,为是次修改的重点研究项目,以期加大对闲置批给土地的处理力度,重点防治投资者获批土地而长期不发展,确保善用特区的土地资源,达致符合公众利益的目的。 土地工务运输局代局长陈宝霞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及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基於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他已落成项目的经营情况,部分投资者对其发展项目的功能作出调节或放缓投资步伐。惟特区政府重申,任何调整均不能违反批出土地的原意,且必须经特区政府按既定程序审批,同时,亦会贯彻政务公开的原则,适时地透过公开旁听或「地籍资讯网」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有关资讯。 对於新的酒店项目的土地批给申请,特区政府均会听取相关部门对现时酒店行业经营情况及供需等方面的意见,再加上申请人提交关於项目总投资额、财务计划及分阶段安排等资料的财务、经济及技术研究报告,对其计划可行性作综合分析。 另外,陈宝霞亦回覆了立法议员梁庆庭的书面质询。她称,为维护本澳的土地及自然资源,土地工务运输局持续加强有关巡查及监管工作。近期,该局联同七个政府部门,已先后对离岛涉及非法占用及开挖的个案开展清迁行动,并会继续坚持进行同类的行动,以明确地向公众重申特区政府对处理此类问题的立场。 她强调,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对本澳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不容许其遭受破坏,更绝不容许非法圈地、霸占公地、破坏山体、阻碍政府护林工作等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行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编号:561/III/2009;562/III/2009;548/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