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明(9月1日)起接受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旅行证件,最大特色为内置晶片,并加强防伪特徵。另外,智能身份证发出接近7年,其应用范围比预期更为广泛,在防止使用伪证和他人身份资料,以及促进电子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电子旅行证件内置晶片,将包括指纹在内的个人资料储存在内,证件内页的设计也具有澳门特色,印有澳门世界文化遗产中三项较具特色的大三巴牌坊、松山灯塔、妈阁庙配合三条大桥及澳门特区区花(莲花图案)作为电子旅行证件的主要图案,突出澳门中西文化融合、社会和谐的特色,寓意澳门特区是中西文化交汇、融合的桥梁。 证件中的个人资料页登载传统旅行证件所需的个人资料,同时加强了防伪特徵,包括可见部份和需辅助设备才能核对的部份。晶片置於证件封底内,存有多项个人资料:编号、签发国代码、证件种类、签发日期、有效期、持有人的姓名、持有人的其他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性别、国籍、样貌、持有人的指纹(一般为右手食指和左手食指指纹)、签发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编号等。 由1999年12月发出澳门特区护照至2009年8月25日为止,身份证明局共发出了229,717本澳门特区护照及14,844本澳门特区旅行证,共有78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9个国家给予特区旅行证免签证待遇。 居民身份证方面,身份证明局由2002年12月4日起发出智能身份证,2007年2月7日完成了为全澳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更换智能卡式身份证的工作;至2009年8月25日为止,共有566,536名澳门居民持有智能卡式身份证。 智能身份证发出接近7年,其在电子服务方面的应用比预期广泛。为防止使用伪证及他人身份资料,身份证明局先后推出了网上查核证件真伪及读取身份证资料、查核证件真伪自助服务机、银行专线核实证件真伪及读取身份证资料、医院核实孕妇身份等服务。 发出智能身份证亦可为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私人企业提供应用电子服务的介面,包括自助过关系统、列印赴港申报表、列印医疗劵,此外,智能身份证亦取代了选民证,并可代替社会保障卡及文化局的图书证供市民使用。 同时,大部份机构应用此程式介面以直接读取智能身份证卡面资料,由於过程中不需要求市民输入身份证密码及与身份证晶片进行认证,方便快捷,节省人手及减少输入资料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