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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回应怀疑涉及偷步宣传投诉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1)日为参加第四届立法会选举的16组直选组别进行抽签,以分配电子传媒的宣传广播时段及作竞选活动之用的公共地方。 对於有参选组别向选管会投诉另一组别涉嫌利用刊物偷步或违规宣传,选管会主席冯文庄表示,在界定是否属偷步宣传行爲方面,其中一项主要考虑是该刊物有否引用参选组别的标志和名称。据初步分析,该刊物有出现参选组别的标志,选管会将就此事向有关组别作深入了解。选管会还会向澳门基金会了解资助社团出版刊物的款项属常年资助或专项资助。 冯文庄强调,如果刊物内容抵触选举法,选管会将采取必须的行动,包括作出书面谴责和警告。 他表示,如有组别不遵守选管会的指引及警告,根据选举法及有关法律,有关个案会转交刑事调查机关展开调查,一旦检察机构认为有足够证据,会将卷宗送交法院处理。 另外,他表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宣传期内至选举日翌日不能公布与选举有关的民意调查的结果。此外,在选举当日,禁止在票站范围一百公尺内询问选民投票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