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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向公务人员推广新“职程制度”


行政暨公职局与法律改革办公室将於下周一(24日)起为公务人员举办多场“工作坊”及“解释会”,并透过谘询热线、电邮、专题网页及小册子等,让执行工作人员及各级公务人员熟悉新职程制度的内容及规范,有效配合新制度的施行。 首项推广活动是下周一(24日)、周三(26日)及周五(28日)举行的6场“工作坊”,对象为公共部门内从事人力资源范畴或行政及财政单位的主管和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法律人员。“工作坊”由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的领导主持及讲解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解答参与者对新制度的疑问和执行上的疑难。 继上述“工作坊”后,将於9月为各级公务人员开办4场“解释会”,全面向公务人员推广新制度。其中两场的对象为按原公职法属1至4级之人员,其馀两场的对象为特别职程人员和5至9级之人员。 除培训课程外,政府亦将设立谘询热线和专门的电邮解答公务人员就新“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提出的疑问,以及开设专题网页和制作小册子,向公务人员提供新制度的资讯,透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务求让公务人员对新制度有足够认识,配合新制度的施行。 根据以往推广公职法律制度的经验,许多公务人员所提出的问题大多有相似性或相同性,为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行政暨公职局和法律改革办公室希望公务人员尽可能先向所属部门从事人事行政的单位或负责执行相关工作的同事提出疑问,使能直接解答其问题,若相关问题不能直接解答,亦可由部门将相类似的问题集中转给该两部门一并处理和解答。而相关的问题与答案日后亦会被整理为“问题集”於专题网页供公务人员参阅。 有关新“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的谘询热线:87957111(公共部门正常办公时间内)、电邮地址:carreira@safp.gov.mo、专题网页:http://carreira.safp.gov.mo/ 将於本月24日开始运作。信函可邮寄至: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行政暨公职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