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政府修例规范博彩中介人佣金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6/2002号行政法规关於博彩中介人的佣金及其他报酬的支付的规定,就承批公司及获转承批人支付予娱乐场幸运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或其他报酬的上限引入调控措施,以确保娱乐场幸运博彩可以在良性及公平竞争下经营。 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今(5)日表示,近期在娱乐场幸运博彩的中介业务上,承批公司及获转承批人的码佣战日趋激烈,人们对於实施监控市场的反竞争措施诉求随之而起。 根据法规,政府可藉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厘定佣金及其他报酬的上限,并规定其支付方式。法规亦引入对违法者的罚款规定,支付超过金额上限的承批人,以及收取超过金额上限的中介人,各科处10万至50万澳门元罚款;未依法在限期内向博彩监察协调局上报资料者,将科处5万至25万澳门元罚款。该行政法规自公布后满30日生效。 此外,行政会亦完成讨论「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补充规定」行政法规、「修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行政法规及「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