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理解较早前公布之雷曼迷你债券回购方案的情况,经与本澳分销银行了解后,作出如下补充: 1. 按现行方案,65岁以下合资格客户将获分销银行回购迷债,金额为本金之60%,而65岁或以上合资格者则会获银行按本金之70%回购其迷债。 2. 将来在银行收取抵押品变现款项后,将视乎所得,首先向65岁以下合资格者支付不多於其本金之10%,即直至其所收金额与65岁或以上合资格者所收一致。 3. 之后,如变现所得超过迷债本金之70%,则超出之部份将交回予所有获回购之客户。 4. 在现行方案公布前已与分销银行达成和解之客户,不论其和解计算方法,如其所得实际金额低於现行方案所定,皆可获银行补回差额,以便与现行方案一致。 如和解所得实际金额高於现行方案者,亦无需退回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