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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选候选名单明天抽签 决定在选票上的排序


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将於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举行。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暨公职局将在张贴被接纳的候选名单后翌日举行抽签以确定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由於公职局已於今日(7月28日)透过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的办公设施内张贴告示公布有关名单,因此,该局将如期在明天(7月29日)下午3时30分假座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公开抽签。 抽签活动不设订座,欢迎各有关人士准时出席。 此外,由於行政暨公职局自7月22日张贴经查核的候选名单总表起至7月27日法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收到任何异议,且《立法会选举法》第36条第4款规定“未经提起异议,不得提起司法上诉”,因此,有关总表依法被视为按照同一法律第39条第1款的规定所公布的被确定接纳的2009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候选名单的完整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