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规定,澳门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与非永久性居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得到律师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获得司法补救。基於以上原则,任何人如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援助,以获免除支付部份或全部的诉讼费用、延迟支付诉讼费用,或/及获得免费的诉讼代理人服务等。 虽然很多人都有听过司法援助,但可能并不太清楚到底司法援助的详细内容包括了甚麽?申请条件是甚麽?在哪里申请?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等等。为此,法务局特别印制了“司法援助”单张,希望藉着深入浅出的宣导来帮助有需要申请司法援助的人能更多了解相关申请的条件及方法。 上述单张市民可於法务局法律讯息站索取或於法务局网站www.dsaj.gov.mo下载。法律讯息站设於本澳多个地点,包括各卫生中心、民事登记局、物业登记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各公证署、财政局、身份证明局、邮政局、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成人教育中心、氹仔教育活动中心、电力公司等等。 此外,市民亦可以在治安警察局各报案室、司法警察局各报案室、检察院各接待处、各级法院接待处等索取司法援助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