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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情升级<br> 社工局要求社会服务设施切实执行各项防疫工作


因应流感应变协调中心於23日公布出现首宗本土病例,并将本澳流感戒备级别提升至VI级,社会工作局发函要求社会服务设施切实按照当局发出的各项指引执行预防工作,包括: (一) 加强感染控制
托儿所、日间护理中心、家居照顾与社区支援服务、残疾人士院舍等设施的工作人员在向服务使用者提供直接服务时,应使用外科口罩及其他倘需的防护装备。 (二) 避免高风险接触
尽量避免让服务使用者前往高风险场所,如医疗机构及人烟稠密的地方;固定员工服务区域;严格执行访客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访客配戴外科口罩及清洁双手,同时识别过去七日内曾往来出现社区传播疫情之地区的访客,若有关访客出现发热及流感徵状,应拒绝其探访要求。 (三) 停止部份社会活动
评估各项活动举行的必要性,并参照卫生局发出的“甲型H1N1流感各级疫情下举行社会文化体育活动原则”,暂缓包括外访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有七日内由社区传播地区来/回澳人士参与;有学生参与、参与者人数众多、接触密切、场所密闭或拥挤的活动。
如经评估后认为有必要举行活动,亦应严格执行查核参与人员健康状况及14日内有否往来出现社区传播疫情的地区、保持活动场所通风及卫生良好等措施,同时考虑缩短活动时间、减少或取消活动期间的表演、避免进行令参加者有密切接触的项目等。 (四) 落实监测措施
托儿所、复康及长者日间照顾服务等设施应密切留意部分不能清晰表达自己之服务使用者的健康状况,若其出现不适、发热及流感徵状,应及早安排送医。同时保持与社会工作局及卫生局的联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通报机制。 另外,社会工作局早前亦向社会服务设施发出“甲型H1N1流感社会服务设施持续营运重点措施”,要求立刻成立由设施负责人、防疫主任及其他能协助有效防疫的专业或辅助人员组成的应变小组,制定、监督及调整设施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变计划,以确保在疫症流行期间,各项核心服务和关键职能的有效运作。 社会服务是维持社会正常运作不可缺少的基本服务之一,对服务使用者的福祉影响尤为重要,因此,在疫症流行期间,社会服务设施必须尽力确保核心服务的持续提供。社会工作局吁所有社会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特区政府“坚守防线,全民抗疫"的呼吁,共同抵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威胁。 另外,社会工作局与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於22日假镜湖护理学院二楼演讲厅举办三场“社会服务设施应对甲型H1N1流感措施”的专题会议,由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专科医生梁亦好及社会工作局社会互助厅厅长蔡兆源主讲,内容包括向与会设施代表通报甲型H1N1流感目前疫情情势、与来自流感疫区人士接触的卫生指引、各级疫情下举行活动的原则,以及讲解“甲型H1N1流感社会服务设施持续营运的重点措施”等。 三场专题会议邀请了托儿所、住宿服务设施、长者日间中心、耆康中心、复康日间中心、预防药物滥用设施、家庭及社区中心、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的代表及人员参与,总出席人数为273人,分别来自162间社会服务设施。 社会工作局稍后会将致社会服务设施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升级安排”公函、“甲型H1N1流感社会服务设施持续营运的重点措施”等文件,上载至社会工作局网站,有需要的市民可到www.ias.gov.mo浏览有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