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程制度将简化职程设置,增加职级及职阶,对处於职程顶点的人员作出安排,使其职业生涯有更佳的前景。另,将引入内部晋升机制的激励措施等,提高公务人员的晋升机会,稳定公务人员队伍的士气。此外,行政当局把职程制度修订为适用於所有公务人员(包括编制内及合同人员),以贯彻公职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逐渐统一编制内及合同人员的权利及义务。另外,亦将增强统一调动及统一招聘的人力资源统筹功能,令招聘入职及晋升调动等环节更为切合实况。 根据现行及新的职程制度,垂直职程或横向职程内的职等职阶的变更,取决於人员的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评核结果。以垂直职程中的高级技术员为例,按现行制度,在人员符合晋升要求的前提下,最快约12年可到达薪俸点的顶点(即薪俸点650)。而按退休法定年限36年计,该名高级技术员在晋升至顶点后,其薪俸点在随后的24年(直至退休日)将维持不变。反观,如按新修订的职程制度,该名人员在工作约12年后,仍有晋升的机会,其薪俸点在随后的20年内亦会有所提升,而在其退休时的薪俸点将为735点,较现行制度高出了约13%。 以横向职程中的助理员为例,在人员符合晋阶要求的前提下,一般21年可到顶点(即薪俸点160)。而按退休法定年限36年计,该名助理员在晋阶至顶点后,其薪俸点在随后的15年内(直至退休日)将维持不变。反观,如按新修订的职程制度,该名人员将进入勤杂人员职程,在工作21年后,仍有晋阶的机会,其薪俸点在随后的15年内亦会有所提升。且如该人员的工作表现评核结果在上述期间不低於 “十分满意” ,其在12年后将可到达新的薪俸顶点(240点),而在其退休时的薪俸点将较现行制度的高出约33%。 新制度的构思主要是从延长公务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晋升前景出发,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投入感和部门的归属感。虽然大部份现职公务人员未能因增加了职级和职阶而即时受惠,但全体公务员在可见的将来亦可因此设置而受惠。 行政当局在部署这些改革前,均以无损员工现时拥有的利益作基本考量,同时也在平衡原则下,适度分别提高了工作条件和待遇,亦设法将所有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行政当局相信新的职程制度能够加强整体公务人员的士气及对本身职程发展的期望,亦有助提升公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