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代主席黄蔓荭回覆立法议员容永恩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一直进行研究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本澳空气质素,包括规范了新进口摩托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并逐步取缔较污染的二冲程摩托车进口。 在车用燃料改进方面,已进一步把澳门销售的车用轻柴油含硫量降低至超低硫水平。同时进行研究,以作为制订限制车辆尾气排放的法例的参考。室内空气质素方面,环委会去年亦委托研究机构对本澳的公共场所进行抽样研究,以便进一步制定室内空气质素的标准。 另外,黄蔓荭又表示,高园街规划中的公共停车场土地,待平整后将开放作为临时旅游巴停泊区,暂时纾缓该区旅游巴停泊问题。至於日后的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土地工务运输局经徵询及综合意见,定出最终方案后会公布。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指出,特区政府於2002年透过公开谘询以租赁方式批出作燃料供应站的五幅土地中,位於澳门沙梨头北街及氹仔北安填海区S2地段的两幅土地已分别於2006年及2008年兴建了燃料供应站,并已投入营运。而另一幅位於澳门东北大马路的土地的建筑工程亦已於2006年完成,唯因原定的燃料供应商退出港澳市场,未能投入营运,有关方面现正与特区政府洽商以其他品牌燃料代替。至於其馀两幅土地则由於土地的清迁诉讼或居民反对等原因,以致无法展开相关油站兴建工程。 回覆指出,根据有关批地合同条款规定,上述已投入营运的燃料供应站的承批人必须在燃料供应站开始商业营运的首两年内,以低於市场价格百分之七至十出售燃料。 另外,贾利安指出,东北街市选址必须以人流、居住人口、交通便捷性等多项因素作综合考虑,东北大马路的油站位置并不具备设置街市的条件。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69/III/2009;165/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