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洲坊土地的公屋兴建计划及木屋清拆情况,长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按照有关计划,将优先展开「地段4」(LOTE4)兴建经济房屋的项目。目前,该建筑工程已获有条件核准,力争今年内动工。 关於青洲坊土地的发展,是透过第157/GM/89号批地合约批出,有关批地合约规范了「地段1、2及3」原为发展自由市场的房屋,而「地段4」用以兴建公共房屋,作为上述批地的部份溢价金。 为了增加公共房屋的供应量,政府与发展商於2008年11月签订了协议,将原本用作发展自由市场房屋的「地段1、2及3」改为兴建公共房屋。 房屋局一向积极跟进青洲坊公共房屋的兴建进度。按照计划,将优先展开「地段4」的项目,该建筑工程已获有条件核准,预计提供500个经济房屋单位,并争取於今年内动工。 就此,发展商承诺於5月底前完成该地段尚馀14间木屋的安置和清拆工作。对於青洲坊地段符合上楼条件的木屋家团,发展商负责解决其临时居住的问题。 至於其馀地段,根据政府与发展商於2008年11月签订之协议,发展商需负责在12个月完成清迁青洲坊「地段1、2、3、4、AX2、AX3、AX4、AX5、AX6、AX7、P、P1及S」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物料,而整个地段尚馀已登记的木屋180间。 有关该土地上木屋安置的审核标准,是以91/93年有登记的木屋占用人资料为基本,如符合安置条件,经发展商与木屋居民作出安置协议安排,木屋即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条件,则交由发展商负责。过去曾获安置的木屋不能再用作安排,必须即时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