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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谘询快将结束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公开谘询,即将於明天(4月30日)结束,市民如对法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於谘询期截止前以邮寄、电邮、传真或电话等方式提交。 《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自本年2月10日起推出以来,得到本澳各界专业人士、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谘询期间,文化局於澳门博物馆演讲厅举行了四次公开谘询座谈会,由文化局多位负责人出席主持,参与人数超过二百人次,当中有专家学者,来自工商界、宗教、庙宇值理会及不同的社团人士等。与会者均把握机会踊跃发言,就法案中的不动产类文化遗产、动产类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考古、图书馆及博物馆等不同领域范畴发表意见,为《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不少具建设性的建议。 为更深入及广泛地收集意见,文化局於谘询期间拜会了本澳13个专业团体及社团机构,深入介绍法案内容,并广泛徵询意见,会见的机构包括: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主教公署、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工程师学会、澳门美术协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地产业总商会、澳门归侨总会、澳门街坊总会、澳门律师公会、颐园书画会及澳门历史文物关注协会。各团体均对当局推出《文化遗产保护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保护文化遗产出谋献策,同时针对法案内容提出建议,希望法案能更好地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文化局又应邀参与由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主办的市民论坛活动,於白鸽巢公园内与市民进行互动,共同探讨法案中的条文细则。 此外,亦有市民及团体递交书面意见,及通过电邮、电话录音等提出意见,本澳媒体也以不同的方式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各方的良好反应和积极建言,体现了广大市民与政府之间密切的合作,《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公开谘询,亦成为本项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谘询工作结束后,政府将有专门人员对公开谘询所收集到的意见作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以完善法案的修订及开展相关的立法程序。 欢迎市民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提交对《文化遗产保护法》意见,邮寄地址∶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请注明“文化遗产保护法意见”),24小时电话录音专线:28366819,传真∶28366820,电邮∶webmaster.mh@i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