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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标语创作比赛


为增进青年对法律的兴趣和认识、鼓励青年参与推广法律的活动,并培养青年的创意和思考力,法务局与教育暨青年局於4月合办法律标语创作比赛,欢迎13至29岁的本澳青年参加。 是次比赛的主题为“爱自己,爱守法”,参赛者须根据主办机构所提供的法律讯息进行标语创作,每个标语应围绕一个法律讯息、字数以20字为限(不包括标点符号),必须悦耳铿锵、容易上口,并以中文表达。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5个标语,并以个人名义参加。 比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分别可获得奖金3,000元、1,500元、1,000元及奖座乙个。优异奖6名,各可获奖金500元及奖座乙个。入围奖10名,各可获奖金200元。参赛者请於4月1日至30日期间将参赛表格递交至黑沙环海边马路建华大厦广场黑沙环青年中心、澳门得胜马路12号B终身学习服务站或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17楼法务局。比赛章程及报名表格可於法务局网站www.dsaj.gov.mo 下载。查询请致电8987 2319梁小姐或2845 0852/2845 0853戴小姐。 评审结果将於2009年5月19日前在法务局及教育暨青年局网页上公布,另有专人通知得奬者。有关得奬作品将用於“普法欢腾同乐日”青少年法律推广活动上,作为四格漫画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