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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万七辆车未纳牌 当局提醒车主尽快缴交


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徵收期尚有两天结束,截至本月26日,仍有近1万7千部须缴纳行车税的机动车辆未缴纳税款,交通事务局呼吁有关车主尽快缴纳,免因延误而被徵收过期罚款。 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於2009年1月2日至3月31日期间徵收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截至本月26日,全澳逾17万7千多部须缴纳行车税的机动车辆中,已有逾16万部车辆缴纳了行车税,占整体90.7%,馀下仍有近1万7千部车辆未缴纳。 逾期缴纳税款者,将另加收相等於所欠税款双倍的罚款及延迟利息,罚款连税款最高可达原税款的三倍。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应在本月31日前,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本澳各间银行、财政局、黑沙环市民服务中心、离岛市民服务中心及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行车税,以免因过期被徵收罚款。 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车主,在缴纳本年度行车税之前,应先了解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如有,应先缴清有关罚款,否则不得为其车辆缴纳行车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