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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当局着手规划电子监察系统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在回覆立法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警察总局协调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为安装适量的电子监察系统向有关的部门提供了意见。构思上,考虑将主要设置在本澳各治安重点、主要交通路口、赌场及旅游景点等人流集中的地方,不过现阶段暂没有考虑为住宅大厦及附近街道安装电子监察措施以及连接大厦内的保安系统。 他承诺政府会谨慎处理所收录的影像,并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制定内部工作守则和指引,更好保护私隐和完全遵守个人资料的用途原则。 此外,他又表示,司法警察局自2000年以来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强对电脑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包括2003年成立资讯罪案调查料,专责调查包括网络犯罪在内的资讯罪案;局方现已着手研究修改组织法,建议成立资讯罪案调查处,专责电脑网络犯罪的调查工作和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 在招聘和培训方面,司法警察局以高级技术员招聘电脑资讯人才,以目前来说,此招聘方式仍然是较为理想及有效的。 警方建议尽快在以往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有关立法,使网络安全监察及网络罪案调查的执法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地区实行强制网络实名制等有关网络管理的立法经验。警方亦认同应该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察,或增加其配合警方刑事调查的法定义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52/III/2009及842/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