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用航空局与本澳特区民航局於2月3日就两地航空运输发展签署了新备忘录。新备忘录放宽了指定航空企业的数目及运力的部份限制,进一步促进了两地航空市场的开拓空间。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本澳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机遇,两地的航空运输发展极具潜力,双方民航当局於2008年4月在本澳进行了会谈,就内地与澳门之间航空运输的持续发展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开放备忘录的条款达成了初步共识。 旧备忘录於2006年12月签署。根据该备忘录,内地通航地点共57个,指定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按照不同航点设有限制。新备忘录虽维持57个通航点,但放寛了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等条款的部份限制。新旧备忘录主要内容的对比可见下表:
(* 请参阅附件!) 现时,澳门至内地已通航的定期航班地点共12个,包括北京、成都、福州、桂林、昆明、杭州、南京、上海、厦门、武汉、天津及无锡,由澳门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东星航空及深圳航空等两地六家航空企业经营。 签署仪式於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举行,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及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两位主礼嘉宾见证下,本澳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及国家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副司长何锦日代表两地签署了新备忘录。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及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於签署仪式前进行了会谈。刘仕尧司长表示多谢中央政府一直以来给予澳门民航业的支持,以及特区政府为发展本澳航空业及协助本地航空企业的营运采取了的灵活措施。另外,刘仕尧司长亦向国家代表团成员提出了希望中央政府就以下议题作出研究和考虑,包括容许内地航空企业由内地经澳门飞以远点、本澳航空企业经内地飞以远点、以及第三国航空企业经澳门飞内地城市。另外,刘仕尧司长亦表示两岸直航常态化后,希望澳门与台湾航空市场可以逐步开放,如增加澳门与台湾可通航的航点及允许更多台湾航空企业经营台湾至澳门航线。杨国庆副局长表示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此外,双方同意两地民航部门今后保持定期交流和合作,继续就内地与澳门航空运输发展更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会晤和磋商。 *内地可通航的57点: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大连、成都、天津、杭州、厦门、福州、西安、重庆、青岛、乌鲁木齐、南京、桂林、长沙、武汉、宁波、汕头、海口、渖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太原、三亚、黄山、温州、郑州、济南、丽江、合肥、南昌、洛阳、烟台、北海、武夷山、梅县、淇江、兰州、南宁、贵阳、张家界、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及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