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职局今(1月13日)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传媒简介有关选民登的统计资料。 根据统计,自2008年10月15日新修订的《选民登记法》生效起,行政暨公职局共收到41,634个有关自然人选民登记的申请,其中包括14,508个更改资料的申请。从新法律生效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共录得27,126名新登记的自然人选民,当中2,619人属提前选民登记的申请人,根据法律,属於提前选民登记者的登记自其年满18周岁之日起自动转为确定登记。截至2008年12月31日,除因死亡或司法判决而被依法注销的登记外,本澳的自然人选民数字为249,885人,与截至去年5月31日的选民人数220,410人相比,选民人数增加了13.37%;与2005年立法会选举中有选举资格的220,653个自然人选民相比,增幅亦有13.25%。 法人选民登记方面,除教育界没有新增法人选民外,工商、金融界增加了16个新登记的法人选民,劳工界增加了1个新登记的法人选民,专业界和社会服务界各增加了3个新登记的法人选民,文化界增加了17个新登记的法人选民,体育界增加了10个新登记的法人选民。总括而言,现时全澳共有973个法人选民,较2008年 5月31日的923个法人选民增加了50个,增幅为5.42%;较2005年立法会选举时具选举资格的905个法人选民增加了68个,增幅为7.51%;较2004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时具选举资格的703个法人选民增加了270个,增幅为38.41%。 行政暨公职局根据第9/2008号法律修改的第12/2000号法律 《选民登记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昨天(1月12日星期一)起至1月21日星期三,连续十日(含星期六及星期日)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公开展示自然人及法人的选民登记册,每日展示时间为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 行政暨公职局於会上呼吁利害关系人依法查阅选民登记册,并可因应选民登记册内的资料倘存在的错漏提起声明异议,要求该局进行覆核和修正。
为方便居民查阅选民登记册,行政暨公职局日前完成了选民登记系统的升级,居民除可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查阅已编制的《选民登记册》外,还可凭本人的智能身份证在各区市民服务中心或遍布全澳的城市指南查阅本人载於选民登记册内的电子资料。此外,居民亦可利用选民登记网站www.re.gov.mo查阅本人载於选民登记册内的电子资料。 行政暨公职局特别提醒选民,根据2008年10月15日生效的新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任何选举,均使用选举日期公布日前最后一个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因此,利害关系人应亲自查核自己是否已经被登录到选民登记册内,从而得知可否参加相关的选举活动。 本年展示的选民登记册载有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或以前符合选民登记资格且正式向行政暨公职局提交有关登记申请书并获接纳登记的选民资料;此外,於2008年依法被注销的登记亦於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以适当标示的方式注明;如2009年1月1日后提出的登记申请获得接纳,只会登载於2010年1月份编制和展示的选民登记册。 根据新修订的《选民登记法》的规定,行政暨公职局须每年至少公开一次法人选民清单,其内载有在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的法人的名称、会址、联络方式及其代表的姓名。因此,行政暨公职局将在展示期完结后适时公布各个界别的法人选民清单,以便有意参与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间接选举的法人开展相关的选举准备工作。此外,行政暨公职局亦呼吁已登记的法人选民应委派代表查阅登记册,并根据新法律的要求更新登记的资料,尤其是法人的联络资料和法人办理选民登记的法定代表的身份资料,因为新制度下有关代表只能代表单一个法人办理选民登记。 居民如对选民登记册的展示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选民登记服务热线(电话:89871704)或与公众服务暨谘询中心(电话:28321321)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