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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课程」


社会工作局为支持本澳社会福利服务 / 设施及其管理机构提高督导人员的角色功能及专业实务能力,委托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举办「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课程」。该项课程现已开始接受报名,至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截止。 有意报读上述课程的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持认可之社会工作高等专科学位或以上学历;
(2) 受社会工作局经常性资助的社会福利服务 / 设施或其管理机构内任职,其职务有督导之功能;
(3) 经申请者所属管理机构的最高主管,例如理事长、总干事等同意及支持参与。
有关课程的总学习时数为138小时,内容分为基本社会工作督导课程、服务为本的小组研习及社会工作督导实务研习三个部份,期望透过一系列专业督导知识及技巧培训、小组研习及督导实践等,协助学员提高专业理论基础与督导实务的能力。课程将於2011年1月14日开课,至2011年6月下旬结束,名额60名。 报读「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课程」的申请者须经课程负责人进行甄选方可参与课程,甄选准则包括申请人现职的督导责任、申请人的督导经验及专业反思及完成课程后申请人期望自我专业的提升和改善。而最后入选名单将於2011年1月8日或之前於社会工作局网页内公布,并以电邮及书面形式通知被录取者。完成课程及出席率合共超过80%者可获社会工作局颁发证书。有意申请报读本课程的人士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及下载报名章程及表格。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83997760与社会工作局蔡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