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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补助申请结束 接到4,297份新申请


特区政府将《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延长一年,已受惠该计划的家团继续有权获发住屋补助外,并重新接受社屋轮候家团的申请,包括新登记的社屋轮候家团。有关申请期限已於昨日(30日)结束,房屋局共接到4,297份新申请。 为纾缓社会房屋轮候家团的租金负担,政府於2008年实施社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措施,至今年8月31日共有2,500多个家团受惠,合共发放补助金额4,600多万元。 2010年亦延续发放住屋补助一年,至2011年8月31日,同时适当地放宽收入上限,较大幅地调升补助金额,并扩大受惠面至新登记的社屋轮候家团。1至2人家团由每月750元升至1,050元,3人或以上家团由1,100元升至1,600元。住屋补助共发放12期,每月一期。估计该计划的财政负担约1亿9千万元。 已受惠该计划的家团继续有权获发住屋补助,且豁免续期申请手续;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确定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亦获豁免提交证明文件,但需提交申请表及银行存折影印本。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确定轮候名单有4,800份申请被接纳。目前,连同2009年的申请,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共9,881个。 重新接受申请的期限由今年10月12日起至11月30日,效力追溯至今年9月1日。申请期间房屋局共接到4,297份新申请,同时已加紧对申请进行审查,尽快向合资格家团发放住屋补助。 详情可致电房屋局热线2859 4875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