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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进一步优化废物处理之流程


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优化废物处理之流程,以确保环境质素和居民健康为前提,已要求负责九澳飞灰堆填区之营运公司以密封方式将飞灰运送至堆填区作进一步之填埋处理,避免倾倒飞灰时出现尘土飘扬的情况。同时亦决定在完成旧厂升级工程前,旧厂将作为后备,并以新厂的3台焚化炉作为处理废弃物的主力。与此同时,亦会将旧厂的飞灰系统接驳至新厂现有的飞灰处理设备,以便将飞灰全部固化处理后,才运至飞灰堆填区作填埋处理。另外,特区政府已分别委托科研机构及顾问公司,就长远解决飞灰的最终处置问题开展研究,预计於明年初完成。 於2008年第四季投入运作的焚化中心新厂,已设置了一座飞灰的处理设施,以固化新厂产生的飞灰,同时设计亦已考虑到将来旧厂升级的需要,为此,该设施的处理能力已可满足固化处理焚化中心六台焚化炉的飞灰量。 现时垃圾焚化中心每天大约产生30吨的飞灰,其中四分三是由新厂所产生的并经固化处理,其馀来自旧厂的飞灰将先经洒水处理后才运往九澳飞灰堆填区填埋。该堆填区的底部铺有防渗胶膜及设有集水系统,周边设有2米多高的围网,并附有帆布遮蔽。同时,环保局有明确要求营运公司对堆填区作适当的洒水,避免尘土飞扬,而有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飞灰时亦必须按照指引,穿着适当的个人保护装备。 考虑到在堆填区倾倒飞灰时,有可能出现飞灰飘扬的情况,环保局现时已要求营运公司,立即改善有关措施,将所有由新旧两厂产生的飞灰(包括在新厂中已固化处理的飞灰),均需先行於焚化中心用密封袋包裹成约1立方米体积的正方体,再装於另一袋中后,才送往堆填区,之后将以吊机将把由密封袋包裹飞灰一起填埋,有效避免飞灰飘扬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废物处理的方式,环保局现时已要求垃圾焚化中心营运公司尽快落实改善措施的同时,在旧厂完成升级前,将会以新厂的3台焚化炉为主力,而旧厂将作为后备,只在有需要时才投入使用 (以现时全澳的垃圾量作初步估计,每隔3个月需启动1台旧焚化炉作后备之用,并运作约1个月的时间;如垃圾量较现时减少,则可能无须启动)。而在明年开展焚化中心旧厂的升级工程前,将会首先把旧厂的飞灰系统接驳至新厂的飞灰处理设施,届时将能进一步完善飞灰的处理方式。 同时,为长远解决飞灰的最终处置问题,特区政府已委托科研机构开展两项关於飞灰填埋、熔融及其他再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冀望能进一步落实可保障澳门可持续发展的飞灰处理方案。其中一项研究已於2009年年底开展,内容包括於澳门境内寻找适合作飞灰堆填区的地点、设计和技术要求、建设及营运的初步预算、环境影响评估等,预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於本年12月提交,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则预计於明年3月提交。 另一项是关於飞灰熔融及其他利用方式的研究,熔融是近年较新的飞灰处理技术,现时主要在日本采用,特区政府於本年3月曾到日本考察相关的设施,有关技术的原理是用高温高热将飞灰熔化,生成物冷却后会变成类似玻璃的物质,成份变得更为稳定,重金属释出量大幅降低,可用於铺路等土建工程。特区政府已於本年9月中委托一顾问公司进行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澳门飞灰熔融处理的可行性、再利用技术的综合评选、建厂规模及选址等,预计相关的报告於2011年4月提交。 与此同时,环保局一直十分关注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包括二恶英在内的环境监测及研究,早於今年初已委托内地专业科研机构进行“澳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评估研究”,当中包括在本澳不同环境介质中二恶英水平的评估分析,有关研究预计於明年下半年完成。 另外,环保局张绍基局长、韦海扬副局长、环保基建管理中心陈国浩主任,今日(2010年11月29日)与环境谘询委员会委员、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梁普宇、工联民政民生关注组成员林宇滔会面,就废物处理问题交换意见。 会上,张绍基局长提到,「源头减废、分类回收」才是最有效直接减少垃圾以至飞灰的方法,环保局日后将加大力度进行推广宣传,并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制定相关的政策及措施,更好地保障环境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