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社会大众对《儿童权利公约》,以至本澳保护儿童方面的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确保儿童得到应有的保障及权利,社会工作局开展了一系列「儿童权利公约履约及宣传」工作,其中包括「澳门儿童权利与保障」大专生培训讲座。社工局於2010年11月19日及24日联同法务局分别於澳门理工学院及澳门大学举办「澳门儿童权利与保障」讲座,让现职大专生能对公约及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认识。 是次培训讲座分别由法务局高级技术员蒋永恒先生及林强俊先生主讲。讲解了《儿童权利公约》和澳门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儿童的隐私权、儿童工作、保障儿童不受虐待或性侵犯、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社会保护制度及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等。两次讲座共有约100名现职大专生参加,参加者反应踊跃,并就上述议题向主讲者提出发问。 社工局期望透过是次培训活动,提升大专生对《儿童权利公约》的认识及了解,让儿童得到应有的保障和权利,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