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一直跟进青洲坊地段发展商的清迁工作,并积极与发展商协商,督促其履行批地合同之义务,妥善处理清迁工作。由於发展商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书期限经已届满,发展商近日正式向特区政府递交书面申请,提出清迁工作存在一定复杂性,以及部分居民的特别要求,请求将清迁期限延长40日,至2011年1月2日。政府现正深入分析研究相关申请,将於日内作出决定。 为回应社会诉求,增加公屋的供应量,政府与发展商於2008年11月签订了协议,将用作发展自由市场房屋的1、2及3地段改为兴建公共房屋。根据协议,发展商须於限期前完成清迁青洲坊地段内的所有建筑物和物料。 政府已将青洲坊地段规划为公屋兴建项目,其中地段4已於2009年10月7日完成清迁,并已进行公屋兴建工程,地段3亦於本年10月由发展商交由政府临时接收。